抓到外遇對話就能用?范姜事件延伸:妨害秘密罪你可能已經踩線
▍對話紀錄,不是想拿就能拿
在感情糾紛或外遇案件中,很多人第一直覺就是去看手機、翻訊息,甚至直接截圖當證據,但是從法律角度來看,這些對話紀錄如果不是你「合法取得」,反而可能構成妨害秘密罪的風險,也就是說,還沒告對方,你自己先變成被告。
常見幾種容易出問題的情境,包括偷看配偶手機、破解密碼登入社群帳號,或是未經同意錄音錄影,這些行為在法律上,很可能被認定為「無故取得他人非公開資訊」,即使你的動機只是想確認對方是否外遇,只要手段不合法,仍然有可能構成犯罪。
實務上最常見的迷思就是「我們是夫妻,所以可以看」,但是法律並沒有這樣的概念,手機、帳號、通訊內容,仍然屬於個人隱私的一部分,也就是說,就算是另一半,也不能隨意侵入對方的通訊內容,否則仍可能落入刑事責任範圍。
關鍵在於「取得方式」,如果是你自己在對話中的內容、對方主動傳給你的訊息,或是在公開場合可見的行為,通常比較不會有問題,但如果是透過偷看、側錄、駭入等方式取得,就算內容是真的,也可能因為程序違法而無法使用,甚至反過來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這也是為什麼專業調查會一直強調「證據要能用」,在侵害配偶權這類案件中,法院不只看內容真不真,也會看取得過程是否合法,因為一份違法取得的證據,不但可能被排除,還可能讓整個案件走向對自己非常不利。
很多人是想保護自己,結果卻因為蒐證方式錯誤,反而承擔刑事風險,與其冒險亂拿證據,不如先搞清楚界線,再決定下一步,才不會在感情受傷的同時,又多一個法律麻煩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