爭取精神慰撫金!靠心理韌性量化隱形成本打贏損害賠償訴訟(中篇)
本文針對心理韌性強大的當事人,提供在損害賠償訴訟中極大化精神慰撫金的實戰指引,我們將無形的人格權侵害痛苦,具體轉化為法庭看得到、聽得懂的三大隱形成本清單,讓你的堅強不再成為加害者的減刑藉口。
免看精神科也能拿精神慰撫金?
打官司的時候,如果法官因為你表現得太堅強,沒辦法體會你內心深處的痛,那我們就不要在主觀感受上跟對方糾纏了,直接把戰場拉到加害者最害怕、法官也最容易看懂的地方:也就是具體的損失清單和那些被忽略的隱形成本。
很多高心理韌性的人之所以看起來像個沒事人,不是因為侵害不嚴重,而是因為他們在背後砸了大量的時間、精力甚至是金錢,強行讓自己「維持在沒事的狀態」。這些為了解決侵害而付出的代價,在法律上都應該被正名為實質的損害。
第一種叫做「防禦性支出」,當你被人在網路上惡意抹黑、人格權受到侵害的時候,為了自清,你可能得請公關公司做危機處理、發聲明,甚至如果遇到瘋狂粉絲跟蹤騷擾,你還得被迫搬家、加裝密碼鎖跟監視器,這些為了保護自己不再被繼續傷害而花下去的每一條錢,都是因為加害者的惡行才生出來的,憑什麼要受害者自己吞?
第二種是「勞力與時間的虛耗」,加害者拍拍屁股留下一爛攤子,高心理韌性的人為了不讓生活停擺,得一邊工作,一邊熬夜在網路上截圖蒐證、跟律師開會、跑法院開庭,甚至還要自己去找心理諮商排解壓力,這中間耗費的幾百個小時,原本可以拿來工作賺錢、陪伴家人,結果現在全被這場損害賠償訴訟給奪走了,這些難道不算損失嗎?這些隱形的時間機會成本,就是最直接的損害證明。
第三種則是針對專業人士、高階主管或企業主的「社會評價修復費」,對於這些人來說,名譽和形象就是他們的生財工具,一旦名譽被惡意踐踏,就算他們內心再強大、外表再淡定,他們在商業圈子裡的社會資本早就開始流失了,潛在客戶不見了、本來要談好的合作破局了,這些後續為了重建個人品牌而需要投入的社會成本,律師都必須幫忙在法庭上用精準的語意和數據把它們具象化。
所以千萬別再覺得自己沒去看精神科、沒拿診斷書就不能要精神慰撫金,只要我們把這些為了對抗侵害而付出的防禦費用、時間成本和名譽修復成本一條一條清清楚楚地擺在法官面前,就能用事實證明:堅強的背後,代價極其高昂。

